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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巨潮资讯 · 经营与股权公告

拉卡拉支付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林健、海南塔米投资、广州零界投资、广州市维周投资、海南微尘科技等持有的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标的资产为高富信息控股权。

信源原题:拉卡拉 · 30077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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