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Hot.

FINHOT / 公司事件

拉卡拉董事会说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无相关购买、出售资产

巨潮资讯 · 经营与股权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林健、海南塔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零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维周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微尘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核查并说明,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信源原题:拉卡拉 · 300773 ·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材料范围:PDF 前 2 页(共 2 页),最多 60,000 字符

阅读来源原文 ↗

摘要供资讯阅读参考,请核对原文。反馈与更正 →

返回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