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Hot.

FINHOT / 政策监管

两部门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

东方财富 · 财经要闻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2号公告,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流程。公告明确,海关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管制范围且未交验许可证件的,可提出质疑并制发通知书;发货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关单、合同、发票、情况说明及技术资料等材料。

信源原题:两部门: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

阅读来源原文 ↗

摘要供资讯阅读参考,请核对原文。反馈与更正 →

返回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