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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董事会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公司作为南昌沪旭有限合伙人,拟退出南昌沪旭,并以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南昌沪旭持有的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实物分配形式取得99.2626%,现金购买形式取得0.7374%。公告称,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经核查,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信源原题:方大特钢 · 600507 · 方大特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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