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HOT / 政策监管
商务部等三部门优化调整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2026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优化调整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公告列明自动驾驶仪、相关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飞艇、发动机、无线电通信设备、部分部件、软件和技术等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出口经营者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时申报相关特性信息。
信源原题:商务部等三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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